经班级初评、书院品德评定小组复核和认定,现将2023-2024学年非毕业生品德评定拟评结果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—2024年7月19日。
如有异议,请于2024年7月19日18:00前向书院反映,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地址:19-135室
联系邮箱:wgyzz@hainanu.edu.cn
特此公示。
永利集团304am官方入口2023-2024学年非毕业生品德评定拟评结果汇总表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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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07月17日